学院代码:12623 招生批次:本科批
职称评聘

职称评聘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时间: 2019-07-08
  • 作者: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职称改革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9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

1、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梁深洪

副组长:葛宏翔、林伟初

成员(以姓氏拼音为序):陈军、陈林、陈启义、陈义明、董世明、范方仁、何建平、简妮娜、李振康、刘鑫、史春笑、孙太清、杨小勇、章庆国、赵春辉、赵卫平、周务农

秘书长:欧阳建超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二级学院(部)、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2. 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 人事处负责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教务处负责申报职称评审材料中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教学改革项目(含精品课程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青年教师导师指导、课程及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审核教师参与实验室建设情况、教师及学生技能竞赛、教学成果奖项、教材级别认定等方面佐证材料的最终审核确认工作。

3) 科技规划处负责对各系列申报职称评审材料中的论文级别、科研项目、横向课题、社会服务情况以及科研相关的荣誉奖项等方面佐证材料的审核确认工作,并提供论文收录、影响因子(IF)和他引次数等相关证明材料。

4)学生工作处负责申报职称评审材料中的学生工作审核,包括导师工作、社团指导、指导学生竞赛(如挑战杯、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青年辅导员指导等方面佐证材料的审核确认工作。

5)财务处负责评审费的收缴、评审委员评审费的发放等工作。

6)各二级学院(部)、单位负责收集、整理评审及材料初审工作。

二、 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二)个人申报

个人根据学校发布的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要求,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申请人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日。

(三)部门初审公示

所在部门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各部门自行成立)于2019年9月16日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在相应栏目中填写部门审核推荐意见,并将具备条件的人员在所在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职能部门审核

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科技与规划处、学生处等部门分别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教学科研业绩等逐条逐项进行审核(材料一经审核,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者个人的补充材料或材料更换),并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审定,对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资格于2019年10月18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同行评议

学校聘请2名校外高级职称同行专家于2019年11月18日前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代表作进行学术评议,评价结果分完全达到、达到和尚未达到。2名专家意见不一致时,送第3名专家评议。校外同行学术评议结论中有超过半数以上为“尚未达到”的,不提交学科专业组评审。

(六)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

1. 2019年12月4日前各学科专业评审组召开评审会议,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依据各级各类职称评审条件,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评审。

2.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必须进行答辩,学科专业组根据其个人评述和答辩情况并结合其业绩成果及其他材料进行充分评议。学科专业组在下达的评审指标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初评意见,并将申报人初评结果整理汇总排序后报学校评委会审定。

3.学科专业组召开会议时,如正式委员不能出席由候补委员按顺序递补,出席委员人数必须达到正式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审结果方为有效。推荐通过的人选同意票数须达到出席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

(七)学校职称委员会审定

1.2019年12月6日前,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会议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依据各级各类职称评审条件,对各学科组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评定。

2.召开会议时,出席委员人数须达到全体评审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审结果方为有效。表决应在下达的评审指标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同意票数须达出席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方为通过。

(八)结果公示

学校于2019年12月10日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评审结果上报

完成公示后,学校于2019年12月24日前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备案。

(十)岗位聘任

     根据评审结果,依岗聘任。

三、对职称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说明

1.关于申报系列及专业。申报人要按照“在职在岗”要求,申报相应的系列和专业。

2.关于教师资格问题。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的,必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已申请但当年还未获得批准的申报人员,可先提交申报材料。如申报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在当年各评委会学科组评审前获得通过(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查询结果为准),可作为有效资格对待,否则申报材料不予上会评审。学校近三年内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从企业引进的高技能型人才以及博士毕业当年认定讲师暂未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的,须经人事处认定。

3.关于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评价。学校将对申报教学系列教师获现资格以来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明确、具体的评价结果,没有教学综合评价意见及评价结果的,视同申报材料不全,不予受理。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或者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教师本人的教学业绩,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效评价。

申报人在填报教学工作量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安排的教学计划课时进行填写。各二级学院(部)本着对申报人负责的态度,分别对各自审核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 关于论文等业绩成果材料的使用。申报人提交的论文、科研项目以及获得的专利、奖励等业绩成果,申报人署名的第一单位必须是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或调动者的原工作单位)。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有效时间原则上截止到今年8月31日。申报人填写科研项目是子课题的,要标注清楚;到位经费是指划拨到学校的经费,参与科研项目的,不能填写整个项目经费。

 5.关于继续教育情况。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2019年只要求提供当年(本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

6.关于教师的师德表现。申报人要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在评审中发现并查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不如实填报或提交不真实材料,有意隐瞒事实真相等,视为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19年7月5日   

2019年职称评审文件汇编.rar
文件类型: .rar ec8ddb7ffa393d9dd231a30e5ed3b355.rar (798.51 KB)
职称申报填写材料.rar
文件类型: .rar 0c0323807af9c7b5b6b4c1aa75e95f27.rar (93.23 KB)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锦洞路168号

邮编:510900

电话:020-87979913    传真:020-87979913 投诉咨询方式:020-87979913 邮箱:zjxybgs@scauzj.edu.cn

招生电话:020-87983820;020-87979603;020-87975122; 020-37983879;020-87976783

武装部征兵咨询电话:020-87982606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24 11:30:58